近年来,苏州市人社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紧紧抓住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以就业培训、执法维权、权益保障为重点,稳妥推进各项政策实施,创新为农民工服务的新举措。
举措一:网络视频培训课程助力农民工高质就业
根据苏州市“互联网+人社”2020规划总体思路和目标,为充分运用“互联网+职业培训”思维创新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方式,逐步探索开发互联网在线技能培训课程,努力实现职业技能培训的创新性、引领性,不断满足农民工多样化、个性化和专业化的需求,苏州市人社培训指导中心开发的首批技能培训视频课程于2018年6月正式上线。该批课程涉及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营养配餐员、茶艺师、咖啡师、育婴员、化妆师、焊工、维修电工、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等10个专业(工种),共120课时的教学内容。
为保证课程制作的质量,培训指导中心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政府采购方式,择优选择了技术服务商。摄制过程中,中心同录制的专业人员和授课老师进行了多次交流、磋商,在培训专业(工种)的筛选、课程内容的设置、理论课程和实践操作课程比例、培训师资的选择等方面做了细致的筹划,并针对各专业技能操作的特点,在灯光使用、机位布局、镜头选择等方面制定了多样的技术处理方案。近半年的拍摄制作过程,工作人员全程跟进,想方设法解决了环境噪音干扰、各专业时间进程冲突、后期编辑音质不佳等诸多问题,保证了视频课程的制作效果,也俨然成为了网络课程制作的“专业人士”。现在,广大农民工通过登录苏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培训指导中心网站(http://www.szzpzx.com),点击页面的“视频教学”栏目,即可选择相应课程进行在线学习。
技能培训视频课程的开发,是为推动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落实终身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进行的创新探索和积极尝试。开发的视频课程均为开放式培训教学资源。对参加政府补贴培训项目的农民工来说,可以有效解决工学矛盾造成的现场听课有遗漏、课后回顾无指导等现实困难,进一步提升农民工群体技能培训的成效和品质;对农民工来说,提供了良好的自主提升技能的学习平台,有利于激发农民工利用业余时间拓展技能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下半年,培训中心拟再开发一批专业(工种)的课程,以更多高质量的视频培训课程,助推苏州市职业技能培训的深入开展,服务农民工的高质就业。
举措二:创新工伤预防培训新模式
2017年,苏州市开始试点实践工伤预防培训项目。该项目属于全省首创性项目,通过政府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社会最优资源,专职工作人员实施精准服务,跟踪负责全过程,项目组直接深入生产一线的方式,将原本刻板枯燥的工伤预防知识宣讲转换为直观生动的直接生产活动“诊断”,培训效果明显提升。该创新项目重点在工伤高发的行业企业开展,将专家带进企业,为劳动者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解释工伤预防的重要性、必要性,发现他们在劳动过程中存在的危险“习惯”和工伤隐患,针对性提出工伤预防方案。
今年以来,在向全市推广这一工伤预防培训创新项目基础上,更是优化了实施流程和培训内容,统筹时间计划,同时,更加注重结合企业生产作息时间和实际需求,将培训时间扩大到双休日、工作预备时间、午间休息时间等,方便企业组织安排,扩大培训覆盖面,提升培训质量和效果。项目开展以来,全市工伤预防培训改善项目已完成115家企业,发现隐患问题点超5700项,现场培训超过1.7万人。此外,针对新一代外来务工人员的特点,用好“两微一端”宣传渠道和工具,普及工伤保险和预防知识,并针对发生率高的工伤事故类型,专门制作预防动漫宣传片多阵地播放。同时,组织开展工伤预防宣传进企业、进工地、进社区、进校园、进广场、进影院、进集宿区“七进”活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等大型现场咨询,发放宣传册近千份。
举措三:长期护理保险暖心失能农民工
2017年6月28日,苏州市以苏府〔2017〕77号文件正式颁布了《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于10月1日起全面开展施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苏州市所有参保人员经失能评估后,均可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保障失能人员护理需求。
截至今年6月底,市区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收入共计3.6亿元,受理失能等级申请4445人次,上门评估4367人次,符合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人数3902人,评估通过率为87.78%。市区范围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护理费用共计1443.73万元。
今年上半年,市人社局陆续开展了居家护理机构、长护定点机构、医疗康复医院等多项调研工作,为苏州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居家护理服务打下基础。5月,会同市民政、卫计委、财政等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明确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居家护理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条件的通知(试行)》和《关于明确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居家护理项目内容和待遇标准的通知(试行)》,建立起居家护理服务政策框架,明确了居家护理服务机构人员条件和服务项目标准,力争在下半年全面开展长护险居家护理人员评估和待遇支付。
举措四:重拳出击全方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是一项人社部门牵头,14个相关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扩大工资保证金的保障面,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一直走在探索创新实践的路上。
1、建立苏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在全省率先推出农民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办法,该办法亮点:一是适用范围广,适用在苏所有建筑业企业;二是专款专用,闭环管理;三是对农民工工资拨付规定予以细化,可操作性强;四是多部门联合监管专用账户,将银行农民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系统与建设领域实名制管理系统进行对接,加强对专用账户监管,提高专户使用率和运转质量。
2、全面推行实名制管理。将实名制管理条款列入施工招标文件,在项目招标时明确项目必须安装实名制管理系统。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质量安全技术交底时,必须将实名制信息登记、系统对接和工资专户开设情况等作为交底内容并列入日常考核范围,确保所有在建项目实行全员实名制管理。同时,利用互联网+创建智慧工地,将实名制管理系统与建筑施工现场视频系统、LBS(定位系统)等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建立建筑市场管理大数据,提高实名制监管合力和效能。
3、实施工程建设领域治欠保支实名制监管制度。将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领域所有在建项目所涉施工企业列入实名制监管范围,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由行业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辖区内工程建设领域在建项目所涉施工企业落实农民工实名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以及按月足额支付招用的农民工工资情况开展实地指导服务和日常巡视检查,对施工总承包企业不少于2次,对分包企业不少于1次,督促施工企业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4、协调推动行业主管部门落实治欠保支责任。市住建部门创新工作思路,建立市建筑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将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建筑市场管理处、质量安全建管处、信访处、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城市建设监察支队等13个处室(单位)纳入领导小组,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苏州市建筑领域治欠保支各项工作。
5、推出标杆施工企业。召开全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推进会,推出源头治理措施得力、探索建筑工人公司化管理、总包代发工资等示范企业,督促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出硬招绝招进行推广。
举措五: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升为农民工服务水平
为进一步确保法律援助覆盖更多劳动者,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服务在调处劳动人事争议纠纷中的作用,对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促进劳动者理性维权,切实保障劳动人事争议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2017年,苏州市人社局与苏州市司法局多次研究磋商,提请苏州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加强法律援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府办[2017]150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设立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方面,《意见》有了新突破,除了原有政策规定的范围外,专门规定了对所有公民的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法律援助申请,免除经济困难条件审查。这也标志着在苏州市务工的农民工就劳动报酬类和工伤待遇类争议申请仲裁,均可无偿获得专业律师提供的法律援助。
今年以来,全市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案件3102件,其中涉及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2345件,占比75.6%。
举措六:优化基层载体服务,搭建“优秀农民工绿色服务通道”
2017年市人社局以农民工办名义下发了在苏州市各新市民综合服务中心创建“优秀农民工绿色服务通道”的通知,对在苏州市落户的历年来获评全国和全省优秀的农民工推出系列特色服务。
1、建立优秀农民工电子名册。由各新市民综合服务中心对在辖区内企业工作的全国及全省优秀农民工进行登记,落实人员基本信息,了解基本需求,建立电子名册。
2、专设“优秀农民工服务窗口”。各新市民中心对纳入电子名册的优秀农民工提供便捷的“一窗式”服务,凡涉及政策咨询、法律援助、积分管理、社保缴纳等需求,均通过该窗口受理后,再由后台分流,快速处理,一窗服务。
(佳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