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上午,苏州中院与昆山法院对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商业服务用房进行协同执行。活动由苏州中院赵新华副院长和昆山法院韦炜院长带领21干警亲赴现场强制清场。
之所以多位院长亲临现场,倒不是因为案件本身有多重要,而是因为苏州中院把基本解决执行难真正提到“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的高度,两级法院协同执行已成常态,法院院长亲自挂帅上阵屡见不鲜。
案件的承办法官潘红刚首先带领公证人员,对现场的物品进行清点登记和公证。
执行现场为一个理发店,大约90平方米,被分割成上下两层,底下一层用于经营,上面一层用于堆放物品和生活起居——这是典型的具有消防隐患的“三合一”场地。
而当承办法官要求搬运工对物品进行搬离时,被执行人杨某及其母亲死活不肯配合,甚至被执行人杨某出现了情绪激动的言行。
现场协同执行指挥中心当即作出应急处理:让法警组守严警戒线,将线内无关人员请出界外;让承办人员加强对被执行人杨某某及其母亲的讲理释法工作;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对执行现场进行见证;让部分工作人员做好围观群众的解释疏导工作。
经过协同安排后,被执行人杨某及其亲属最终配合了法院的强制清场行动。
本次强制清场行动是一次典型的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引发的活动。被执行人杨某租赁杨某某和王某某的门面房从事理发店经营。合同到期后,房东杨某某和王某某不愿续租,便诉至法院请求杨某搬离并偿付逾期占用房屋的使用费。杨某被依法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最终败诉。判决生效以后,昆山法院向其发出公告要求8月15日上午9时30分前必须搬离。杨某还是以各种理由赖着不走。于是就出现了前面强制清场执行的一幕。
而像这样的两级法院协同执行,近年来苏州法院已经形成常态化了。仅今年“天网行动”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前三季就已经开展了7次。其中,省高院、苏州中院、吴江法院、昆山法院、太仓法院三级法院协同至上海开展的执行会战,更是解决了拖延6年的清场纠纷。
另据统计,今年来,苏州中院以“天网行动”集中执行会战为抓手,聚焦核心指标,提升执行质效,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两级法院一把手院长多次坐镇指挥中心指挥执行会战,共开展集中执行活动98次,出动警力1899人次、涉及案件782件、执行到位金额3784.79万元、搜查111次、拘传402人、拘留238人,罚款24人,罚款金额40.7万元,多起历史遗留案、信访案得以有效执结。(金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