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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期:第2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10-11

吴江法院审委会讨论重大职务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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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1日下午,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晓君主持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军列席会议。
    陈晓君院长首先对刘军检察长一行列席审判委员会表示欢迎,并指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重要意义。她表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深化了检察院对司法审判工作的法律监督,是充分落实宪法法律赋予检察院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举措。其次,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促进建立法检两家良性互动工作关系,通过讨论案件、研究问题等方式形成工作共识,总结司法经验,统一司法尺度。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还推动法检衔接长效机制的完善。法检两家携手共进,共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司法公正,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刘军检察长表示,通过列席审委会,一方面可以有效落实“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新理念,切实发挥好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制度的作用,提高司法公信力;另一方面,可以进一步倾听法院同志对于疑难案件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反向审视检察工作过程中的不足,提高检察工作质量和水平。吴江区检察院会一如既往与区法院共同把好案件质量关,促进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良性发展。
    会上,承办法官汇报了褚某某、朱某某挪用公款、受贿,费某某玩忽职守案两起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和合议庭意见,刘军检察长代表检察院发表检察意见,法院审委员委员针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定罪量刑等方面逐一发表意见,认真谈论表决,最终形成审委会决议。 (刘文豪 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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