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加强特殊药品流通管理,确保特殊药品在合法渠道内流通,采取三项举措切实加强特殊药品监管。
该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专项整治,组织全市药品批发企业开展第二类精神药品销售管理自查,自查重点审核2014年以来第二类精神药品购买方资质真实性和药品流向是否有异常以及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通过企业自查未发现有第二类精神药品销售异常。
该局加强特殊药品经营环节监管,对全市特殊药品批发企业进行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要求药品批发企业强化对特殊药品及含麻药品的购进、销售和储存等环节的管理,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5人次,检查11家次,检查企业覆盖率达100%。对零售药店超范围经营特殊药品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同时要求药品零售企业严把含麻药品销售关,严格执行身份证登记销售规定,如果发现短时间内多次购买含麻药品或要求一次购买大量含麻药品等可疑现象,应拒绝销售,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该局加强特殊药品使用环节监管,开展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环节监督管理,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是否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规定,专人专柜储存特殊药品、是否按规定保存麻精药品处方、台帐记录的数量、批号是否与实物一致,是否按规定销毁过期麻精药品等,严防特殊药品从药用渠道流失。
(黄华 萧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