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有关消费者与商场的纠纷越来越多,顾客在商场门口摔倒如何划分责任?商家采取一定措施是否就能免责?消费者和商家该如何面对类似纠纷?近日,昆山法院周市法庭审理了一起类似的案件。
事发昆山周市镇某大型超市。据当事人王女士称,自己是附近的保洁员。2017年9月的一天下班后准备到该超市买菜,天下着大雨,超市门口铺设的纸板全部湿烂了,王女士在进门时踩在纸板上脚一滑,倒地受伤,疼痛不已。事情发生时,超市方并未及时发现送医,态度冷漠。王女士当即报警,后被家人送往医院救治,共花去医药费近2万元。出院后王女士认为超市方未履行及时救助的安保义务,而与超市方协商又未果,便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超市方辩称王女士摔倒系因其不慎而发生的意外事故,超市为防止摔伤已经放置纸板防滑,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所以不应由超市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从法院调取事发的监控来看,当天室外正在下雨,超市门口铺垫的纸板已经淋湿烂掉,人群来来往往,超市的通道存在明显水迹,且地面铺设的地砖雨天湿滑。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系超市的经营者,应对每一个进入其消费场所的人群尽到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从事发视频可以看出,超市方虽在门口铺垫了纸板,但该纸板已经因雨淋破损,而超市方未及时更换,或者使用防滑措施更好的地毯是造成王女士摔倒的主要原因。王女士作为一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雨天的情况下也应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雨天更要小心慢行,而非视频中显示的漫不经心,所以对其自身损害的发生亦存在一定的过失。最终法院判决超市方承担60%的责任,王女士承担40%的责任。
法官提醒:商家在经营过程中为最大限度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应更加注重细节,尽量多采取人性化的服务和措施,如及时清理地面污渍、放置防滑垫、在进出口处设立醒目的警示标识等。老年人外出购物一定要注意安全,雨天路面湿滑,应尽量穿防滑性好、鞋底条纹多一些的运动鞋,走路慢行以免摔倒受伤。
(孙娟 蔡磊 肖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