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丰分局为不断提升教育培训领域合同格式条款使用的规范化水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会同镇教管办开展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回头看。
执法人员要求培训机构经营行为应当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重点针对培训机构容易出现的虚假宣传、违反广告法、消费欺诈行为、格式条款、无照经营行为等依法予以查处。截至目前,已排摸12家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暂未发现商家有上述行为。
该分局将重点针对辖区内中小学生的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领域所使用的合同格式条款、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以及其他合同格式条款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整治。
(薛晶晶 萧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