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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期:第1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11-22

苏州召开《全域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评估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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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6日,苏州市召开《全域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风险评估座谈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2018年2月,苏州市委、市政府印发《勇当“两个标杆”落实“四个突出”建设“四个名城”十二项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全域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作为十二项三年行动计划之一,提出要充分发挥旅游业作为综合产业、创意产业、绿色产业、幸福产业、开放共享型产业和战略性支柱产业在苏州新一轮发展中的引擎作用,全力打造“资源有机整合、产业深度融合、文旅携手共进、城旅一体发展、古今中外交融、全民共建共享”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将苏州建设成为具有独特魅力的国际文化旅游胜地。

    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进一步提高旅游业发展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根据《关于建立健全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2〕62号)、《江苏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苏综治〔2010〕30号)和《江苏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流程》等文件精神,11月16日,苏州市旅游局牵头组织召开《全域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座谈会。

    会上,第三方评估机构苏州艾泰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重点从评估内容、程序、方法等方面做了详细介绍,提出宣传、资金配套等四个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分析及降低风险的措施建议。经专家讨论一致认为,《全域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制定实施程序合规、方法科学、措施得当,《全域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为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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