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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11-29

张家港东城市监分局查处不正当竞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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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商品种类的不断丰富,人们的选择越来越多元,随之而来的“山寨产品”也防不胜防,包装、装潢看似一样的商品实则大不相同,这种混淆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例如同样是蓝白相间迷彩图案的椰汁饮料有的标识“海港特种兵”,有的标识“特种兵饮品”,有的标识“海南特种兵”等等,你能分清哪个才是正宗“特种兵”生榨椰子汁吗?日前,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城分局接到湛江市苏萨食品有限公司的举报称,辖区内有两家副食批发部正在销售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椰子汁。

    经调查,被举报的两家副食批发部分别销售的是标识为“特种兵饮品”、“海港特种兵TM”的椰子风味饮料。两款饮料瓶体均用了蓝白黑迷彩色调,正面有盾牌图形、士兵形象以及与其注册商标的结合图案。包装、装潢与湛江市苏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特种兵”净含量1.25千克生榨椰子汁相近似。根据湛江市苏萨食品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证明,“特种兵”及图形是湛江市苏萨食品有限公司在第32类商品上的注册商标,其蓝白相间迷彩图案具有独创性和特有性,该生榨椰子汁饮料使用的包装、装潢构成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项“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合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近似的标识”的规定,被举报的两家批发部销售包装、装潢与湛江市苏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特种兵”净含量1.25千克生榨椰子汁相近似的椰子风味饮料构成了从事混淆行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分局依法对这两家经营部做出了没收违法商品并处罚款的处罚。 (张计划 萧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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