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重点。在最近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经营司司长李奇剑表示,维护学生饮食安全,是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前提,也是广大家长和社会的共同期盼,市场监管部门一直把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市场监管总局将联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颁布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监管。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经营司司长李奇剑说,2018年机构改革以来,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
一是完善监管制度。出台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经营行为等提出具体要求。联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颁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学校、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责任,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
二是排查风险隐患。春季、秋季开学前,会同教育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近期还组织开展了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风险隐患排查。3次召开全国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成都七中实验学校食堂存在的原料问题曝光后,会同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就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再部署、再要求。
三是开展专项检查。2018年4月,部署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专项治理,各地共立案查处4371件。2018年8月,组织开展了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各地共立案查处1488件。
四是加强督促指导。多次向全国通报学校等餐饮服务单位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进行警示教育。多次派员赴相关省份检查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从目前监督检查和抽检情况来看,学校食品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食品安全虽然没有“零风险”,但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必须坚持“零容忍”。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研究部署“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以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为抓手,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与教育等部门的协同联动,持续加大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切实保障学校食品安全。
一是落实学校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堂和承包、供餐单位管理。当前重点是落实校长(园长)陪餐制。
二是加强食材源头管理。督促学校严格筛选供货商,严格进货查验,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指导学校食堂、承包或供餐单位建立追溯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或学校实行大宗食材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
三是全力推进“明厨亮灶”。2019年底,全国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比例要达到70%。广泛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让师生家长随时可以对学校食堂、学校供餐单位的食品原料、餐食加工、后厨卫生等进行可视化监督。
四是加大日常检查和惩戒力度。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加大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严惩重处违法行为。探索将校园纳入信用监管体系,实行联合惩戒。
五是继续推进社会共治。逐步落实家长陪餐制,发挥家委会作用,鼓励家长、家委会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监督。
(信息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