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新分局为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和电动自行车强制产品认证管理以下简称“CCC认证”制度,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管理,在辖区内开展了电动车专项检查。
该分局加强宣传引导。召集全镇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召开新国标实施通气会,对新国标进行要点解读,与19家电动车销售单位负责人签订销售承诺书。同时,在人流密集地张贴电动自行车宣传海报,发放经营者告知书,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要点,帮助消费者分辨新、旧国标车辆,引导经营者及早销售、消费者主动购买符合“新国标”并经强制认证的电动自行车。
执法人员主要检查登记事项,看营业执照(登记证)、名称使用是否规范,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业务)范围、住所(经营场所)等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与此同时检查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执行情况,看经营者进货时是否对供货商的主体资格、商品合格证明及执行标准、产品认证证书及标识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如实记录;而且检查销售的商品,看商品执行的标准和认证情况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的商品的行为;并且检查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的信息,看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准确,是否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
此次共检查辖区20家电动自行车经营户,检查中发现经营户都能按照前期宣传发动情况销售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未发现旧电动自行车销售情况。
(黄霈 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