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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5-30

苏州高新区市监局约谈汽车销售企业规范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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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督促汽车经营者切实履行义务,进一步规范售后服务行为,推进汽车销售企业健康发展,近日,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市场合同处、消保处、物价所对消费者投诉较集中的某汽车销售4S店联合开展行政约谈。

    苏州高新区市监局市场合同处明确指出其存在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减轻或排除经营者责任等违法违规行为,告知其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和社会影响;并重点对“购车风险责任转移点约定”、“售后服务保障”、“不可抗力界定”、“提醒提示义务的履行”等几大条款进行详细分析、指出问题所在,同时责令企业及时整改。消保处与物价所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等相关法规进行现场普法,并对进一步明确,任何汽车销售企业收取任何名义的费用,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事先明码标价、消费者自主选择、提供质价相符的真实商品或服务、不得违规收取费用。

    今年以来,苏州高新区市监局加大民生领域合同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积极开展房产、汽车、供水等消费者反应强烈的重热点领域合同格式条款整治,大力推广使用《江苏省供水合同示范文本》、《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等示范文本,年内整改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霸王”条款75项,下一步将重点针对校外培训机构推进专项整治,当好规范行业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执法卫士。 (小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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