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培训100万新型学徒6月份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出台解读江苏新高考方案:有效推动考招教全面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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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期:第19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6-06

解读江苏新高考方案:有效推动考招教全面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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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由江苏省委改革办与省广播电视总台合作推出的大型政策解读节目《黄金时间——改革政策e解读》播出《江苏新高考方案出台 考招教全面改革》,解读江苏新高考方案。

    努力改变“一考定终身”弊端

    【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 苏春海】 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党中央确定的重大的政治任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特别指出,要推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此次江苏高考综合改革,要求在国家规定的框架内,结合江苏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把握改革重点。新的方案、现行方案有效平稳对接,改变过去所说的“一考定终身”弊端。

    总分从480分变为750分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院长 林伟】 全国卷是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制的高考试题,但是,全国卷不代表就是一张卷。江苏从2004年开始自命题,总体命题要求符合教育部基本要求,难度也基本稳定,但因总分偏低,容易产生“分分计较”的问题,所以这次高考综合改革将总分从480分提高到750分。总体来说,改革一定是向着更加公平、更加科学的方向前进。

    应对“全国卷”完成教材衔接

    【江苏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 陆岳新】 高考是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进行命题,不是围绕某一部分教材来命题,包括许多素材都不会在教材上面出现的,所以教材是一个教学的载体。从全国来看,除了语文、历史、思想政治是国家统编的教材,其他学科应该说是按照一纲多本的要求,如数学学科,国家教材审订改革委员会审订通过的有多个版本,供各省选择。

“3+1+2”选科建议请收好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院长 林伟】 对于学生选科,我有三点建议。第一,根据个人志向、兴趣爱好和自身优势来自我定位;第二,根据心仪的高校对这个专业选科的要求进行选择;第三,根据自身中学的办学条件和特色优势来参考选科。

“等级分”制让不同科目可比可加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院长 林伟】 等级分是按照统一规则将原始分划定为等级后,再由等级转换来的分数。对于某一再选科目,考生该科目考试成绩达到合格以后,转换时赋分的起点是30分,满分是100分。四门再选科目不能简单相加或可比,等级分则能解决可比问题和可加问题。采用等级分后,考生在相应科目群体中的位次不会下降,可以增加区分度。

    合格性+选择性考试为学生减负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院长 林伟】 今年,我省对“小高考”政策做了调整,不再以等级呈现,也不存在再加分因素。新方案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即高中课程标准所有的科目和内容都要参加考试,选择性考试是六门课中选三门课。合格性考试是高中毕业和同等学历认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合格性考试也是相应选择性科目选择的前提条件,如果合格性考试合格,赋分起点加30分。选择性考试与高考科目挂钩。

    选科要看高校专业目录

    【江苏省育考试院院长 林伟】 在学生选科前,我们会公布在江苏招生的所有学校以及专业对选科的要求。一经公布,高校在招生录取时不得变更。所以考生一定要根据目录来选科。

    生涯规划指导意见将出台

    【江苏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 陆岳新】 配合新高考,我们有3个想法:第一,在原来委托高校开展生涯规划课题基础上,出台普通高中学生生涯规划的指导意见,提高学生自我认知以及对自己潜能的了解等;第二,高中阶段开设生涯规划的特色课程,展开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第三,进一步加强学校和家长的沟通。

    本一本二批次将合并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院长 林伟】这次高考综合改革还将合并本一、本二批次。从2021年开始,江苏省本科录取只有一个批次。这体现了国家对改革的总体要求,同时也符合全国高校改革的趋势和方向,促进高等教育的公平发展。

    职校生不必再挤“独木桥”

    【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 苏春海】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也是这次方案的一个亮点。考试形式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为主,将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及社会毕业生。特别是中职毕业生,还可以通过职教高考来报考省内应用型的本科院校,包括省内高级院校,解决了“千军万马”来挤高考“独木桥”的问题。

“选课走班”应对12种选科组合

    【江苏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 陆岳新】 选科组合从8种变成12种,可以用选课走班形式解决选科组合变多的问题。什么是选课走班?一般选课在高二开始,比如选择物理政治生物的学生,跟选择历史地理生物的学生,两种不同学科的,如果都选生物的话,学校会统一安排好课时课程表,学生共同到生物学科教学班级去上课,这就叫“选课走班”。

    学校强制选班可申诉

    【江苏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 陆岳新】 最近将出台关于指导学校选课走班的指导意见。根据意见,首先要尊重学生选课的权利和要求,不允许学校强迫强制学生选班。保证申诉渠道畅通,如果出现强制,将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适当干预,尽可能保障学生选课的权利。 (来源: 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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