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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期:第2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6-27

苏州市职工基本医保用人单位缴费费率阶段性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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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医保局刚刚传来好消息,用人单位缴费费率再次下调!又可以省不少钱,这对用人单位是实实在在的扶持。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苏州市实际,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自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阶段性下调1个百分点,即从职工工资总额的8%下调为7%。
    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率、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费率和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征缴标准不变。本次费率调整,既兼顾了以往阶段性降费率政策,又着眼于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和企业的实际需求。
    根据预测,降费率政策实施后,至今年底可减轻参保企业负担约4.4亿元。同时,本次费率调整对参保职工医疗待遇不产生任何影响。
(肖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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