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创建小说网,而后肆意在其他网站用软件抓取小说,放在自己的网站免费给人阅读,吸引广告商投放广告,殊不知早已触犯刑法。日前,苏州市吴江区法院宣判了这样一起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被告人李某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起点中文网(www.qidian.com)是一个原创文学门户网站,该网站在吴江与一家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了服务器专门用于存储起点中文网上作者的小说数据。被告人李某两年前租用外国服务器,自学创建了顶点小说网。2017年至2018年6月,李某在未经著作权人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许可的情况下,采用“网络爬虫”技术手段复制“起点中文网”上的网络小说,发布在自己建立的网上供用户免费阅读,以吸引广告商在该网站投放广告,从而获取广告费共计人民币7万余元。
由于被侵权的网站租赁的服务器在吴江,于是被害单位向吴江的公安机关报案。案发后,公安机关通过远程勘验从“顶点小说网”提取742部网络小说。经鉴定,上述742部网络小说与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742部正版网络小说具有相同名称,内容相似度均大于70%。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文字作品,非法经营数额达到7万余元,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有其他严重情节”,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鉴于被告人李某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危险,且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最终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正版小说是作者智慧的结晶,读者在享受网络小说的乐趣同时,也要尊重作者及其他权利人的著作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不容侵犯,本案中,被告人利用“网络爬虫”软件复制小说成本低廉,非法收入高,但这是侵犯著作权的犯罪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徐娟 陈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