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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10-10

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大力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三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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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14个部门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文要求各地,大力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消费者教育活动。

    活动主题和目的

    2019年消费品质量安全“三进”活动,旨在搭建消费者、生产企业、检验检测技术机构、行业协会、基层组织、政府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互动平台,面向社区居民、乡镇居民和在校学生普及消费品质量安全知识,激发公众消费品质量安全意识,引导科学消费、理性消费、绿色消费;探索发挥社区基层组织等作用,逐步在社区、学校、乡镇、医院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点,推进消费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发挥技术优势,更好地为消费者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和质量信息服务,努力培育起一个由市场监管部门引导、有关各方积极参与、具有良好美誉度的消费品质量安全消费者教育公益品牌。

    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选择部分社区、学校、乡镇,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接受咨询、实物对比展示、播放视频资料等方式,宣传消费品质量安全知识,解答消费者日常消费疑难,宣传市场监管系统在提升消费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消费品生产“同线同标同质”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成效。(二)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活动。继续选择具备一定软硬件条件的社区、学校、乡镇(包括医院),设立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点,搭建市场监管部门与社区、学校、乡镇之间的消费品质量安全信息通道。对已经设立的信息监测点进行评估,探索深化管理及发挥其有效作用的措施。(三)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活动。组织并推动技术机构,在活动期间向社区、学校、乡镇的广大消费者提供现场免费检验检测、认证、消费咨询、产品真假鉴别等惠民服务。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与社区、学校、乡镇建立起质量安全检验便捷通道,有效满足社区、学校、乡镇消费者有关产品质检需求。(四)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研讨活动。围绕如何调动社区、学校、乡镇(包括医院)等基层组织与消费者参与消费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的积极性,以及如何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点管理与信息采集等问题,组织开展研讨活动,为消费品质量提升与监管建言献策。(五)开展重点消费品质量安全状况用户满意度调查活动。选择重点消费品,采取消费体验评价等方式,组织开展质量安全状况用户满意度调查,为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有益借鉴。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总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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