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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期:第1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10-10

“海底小纵队”遭侵权 法院判罚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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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底小纵队系列动画片知名度极高,深受广大小朋友的喜爱。近日,常熟法院审结一起涉及海底小纵队动画形象“巴克队长”、“皮医生”、“呱唧”的侵害著作权案件。该案中,原告系海底小纵队系列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依法享有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在内的著作权利。

    原告称其发现被告常熟某烘焙店未经许可,销售擅自使用海底小纵队系列美术作品的玩偶摆件作为蛋糕装饰。原告认为,被告公司的行为,侵害了原告享有的著作权利,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特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承担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复制、发行等方式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此外,被告将劣质的塑料制品放在食品上,食品安全难以保障,应严格予以制止。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20000元。被告当场表示服判,并积极履行了判决。

    法官提醒: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应当努力提高知识产权意识,依据知识产权法,及时申请注册商标、专利等,及时取得相应的权利。在此也提醒广大民众,将网络上的图片用于经营销售时尤其要谨慎,尽量使用原创图片和形象,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胡越 陆金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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