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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10-24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 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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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一、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放出活力

(一)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不得另设门槛和隐性限制。

    具体措施:1.2019年10月底前,按照“全国一张清单”的模式,全面清理清单之外的准入许可,执行全国统一的清单代码体系,严禁各地各部门自行发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清理与对外开放政策不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组织各地各部门开展存量文件专项清理,修改、废止一批不利于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3.2019年9月底前部署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中对民营、外资企业投标设置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的规定,纠正并查处一批不合理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

    4.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政府采购活动的指导和监管,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与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将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资产股权、环境类资源纳入统一平台,2019年底前出台我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努力实现“平台之外无交易”。(二)继续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对保留的许可事项要逐项明确许可范围、条件和环节等,能简化的都要尽量简化。

    具体措施:1.根据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要求,做好事项对应取消下放和承接,改变管理方式,清理简并多部门、多层级实施的重复审批,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2019年底前,全省集中统一公布地方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逐项简化并明确许可范围、许可条件、许可有效期限等,细化审批标准、办理程序和时限等要求。

    2.加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检查力度,确保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及部门网站、政务大厅、江苏政务服务网发布的事项信息一数一源,线上线下信息一致,推动实现同一事项全省无差别受理。

    3.深化交通运输领域简政放权。按照国家部署要求,简化道路客运经营许可事项和申请材料,精简道路货运从业驾驶员培训考试,积极探索货车“三检合一”。(三)继续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与政府部门彻底脱钩。

    具体措施:1.按照国家统一安排,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对保留和退出目录的产品都要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做好适用“自我声明”方式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新扩产品相关工作的落实。

    2.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与政府部门彻底脱钩,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检验检测认证市场。清理检验检测行政许可,实施统一的资质认定,加强与相关资格联合管理,加快实现检验检测认证结果在不同部门、层级和地区间互认通用,避免重复评价。(四)大力清理简并种类过多、划分过细的资质资格许可事项。

    具体措施:1.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深化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建立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健全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对照国家要求,及时动态调整《江苏省职业资格资质认定目录清单》,2020年底前将资格数量再压减一半以上。

    2.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大幅压减企业资质资格认定事项,力争2020年底前将工程建设、测绘等领域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压减1/3以上,凡是能由市场机制调节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事项要精简资质类别、归并等级设置。探索对部分资质资格实行告知承诺管理。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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