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以来,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规范小微餐饮业的经营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公众饮食安全,采取三项措施,全面推进小微餐饮整治提升工作。
探索积分管理强化日常监管。于2018年6月出台《张家港市小微餐饮报告积分管理实施方案》,小微餐饮单位自取得《公示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为记分周期,每个周期内累计记满12分的(例如受到投诉举报且调查属实的每次记3分;受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每次记4分;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重大社会影响事件的,记12分等),收回《公示卡》。小微餐饮单位限期整改合格后发还《公示卡》,整改不合格或无法通过整改达到经营要求的,停止经营活动。
借助网格力量摸清本底数据。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网格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无证单位的,提醒经营者进行办证,并同步通过“张家港市食安治联平台”隐患排查模块,将无证单位信息报送至辖区食安办及市场监管部门,确保无证本底数据明晰。
加大查处力度严防无证经营。对不符合条件、无法取得许可证或公示卡,且不愿意转行或关门的少数单位,坚决取缔。目前,全市624家无证小微餐饮单位中,403家单位备案领取了公示卡,其中152家经过改造升级领取了食品经营许可证;194家单位关门、转行,16家被取缔,整改落实率达98.2%。(黄华 肖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