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文旅局发布春节旅游消费提示苏州市文旅局部署检查安全工作确保春节旅游安全苏州金鸡湖景区登上中国旅游景区品牌“金榜”江苏发布近百条春节热门旅游线路价格上海迪士尼陪你红红火火过大年最能体现春节年味的古镇古村苏州文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第09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3期:第09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1-23

苏州市文旅局发布春节旅游消费提示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2020年春节来临前夕,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提示广大市民和游客在参加假日旅游时,要文明旅游、理性消费,努力规避各类消费风险。

    首先,选择好旅行社及线路。报名时要求旅行社出示《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核对营业执照登记的地址与报名地址是否相符。尽可能详细了解旅游价格所包含的项目及标准,分析信息真实性、合理性,根据自己的消费能力选择合适的旅游线路及行程安排。旅游者有权不参加旅行社推荐的自费项目,如参加请慎重选择,并要求旅行社将其纳入旅游计划和行程报价。

    其次,要签订旅游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线路、行程、景点、交通和食宿安排及停留时间、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如接受自费项目,则必须标明项目名称、价格。具体应注意:不接受“远观”、“车游”某某景点等模糊字眼;住宿应注明饭店名称、标准或星级、价格,不接受“相当于三星”、“准四星”、“待评五星”等模糊表述;旅游价格应尽可能细化,并坚持自愿参加原则;违约责任中应明确旅游者与旅行社各自承担的责任及赔偿标准、纠纷处理方式、投诉机构等;不要轻易转账给旅行社经办人的私人帐户。

    同时,旅游购物时尽量了解所购商品的相关知识,辨别真假优劣。应选择证照齐全的销售场所,并记住索要发票,以便上当受骗后索赔。对于贵重物品,不提供购物凭证或产品证书、使用手册建议谨慎购买。

    在旅游过程中,一般不接受导游、旅行社提出的变更旅游计划、调整项目或压缩计划项目时间、增加新项目等建议;听清导游对行程安排的通知,遵守安排的时间;服从导游和旅行社按照合同所进行的旅游组织安排,有疑问及时提出。

    最后,要理性维权。旅游经营者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旅游者可以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外汇管理部门投诉。旅游者在处理旅游纠纷中,要冷静对待,避免事态扩大,否则由此扩大的损失,旅游者要承担相应责任。旅游诉求热线:0512-12301。

(陈鹤鑫 陈东兵)


  

 新闻评论0
 新闻评论0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1 消费者周刊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苏州盘胥路485号   邮编:2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