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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期:第1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4-16

苏州又新增一个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国家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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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下发文件,确定了51项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由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承担的苏州市吴江区老有所养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专项试点位列其中。

    吴江区具有较好的标准化基础,2018年获批并出色完成江苏省“不见面审批”标准化工作试点。目前,全区60周岁及以上户籍人口占总户籍人口的28%左右;80周岁以上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6%左右。全区建有养老机构、医疗机构老年护理病床、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助餐点、助浴点,以及虚拟养老院(吴江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全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9064”养老服务格局基本形成。吴江区将养老产业纳入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产业政策,已出台《吴江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试行)》,引导行业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在项目建设期间,吴江区将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建立养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二是优化创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三是深化“不见面审批”标准化成果。四是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及实施效果评价。

    近年来,苏州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以标准化试点项目为抓手,充分发挥标准的示范引领效应,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先后开展了苏州市人民政府承担的国家级城市综合服务标准化试点,以及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承担的苏州市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试点、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行政服务局承担的苏州市吴江区经济发达镇一站式政务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苏州市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承担的苏州“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标准化试点、苏州高新有轨电车有限公司承担的苏州有轨电车运营服务标准化试点等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均已高分通过总局组织的验收。

    苏州市在全国率先启动的城市综合服务标准化试点,涵盖了公共安全、公共教育、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社会保障、公共文化和体育等九大公共服务领域。通过开展试点工作,苏州市在公共服务领域建立了较为完整的标准体系,民众满意度显著提高,在司法公证、就业管理、文化服务、便民服务等领域,还形成了具有苏州地方特色、全国领先水平的服务品牌。该试点项目已高分通过验收,并在验收后总结、深化和不断提高,发挥了苏州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的标杆示范作用。

(肖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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