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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8-27

常熟琴川市场监管分局约谈转供电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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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常熟市市场监管局琴川分局接到群众反映称,辖区内某商务办公楼和某电商园内物业收取电价过高。该分局为切实推进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的清理整治工作,将电价红利惠及终端用户,对该处的转供电主体有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约谈会上,分局执法人员向转供电主体有关负责人详细解读了国家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相关政策规定,各转供电主体应当按照以下两种收费方式中的一种收取电费:一是按国家和省规定的目录销售电价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变压器和线路损耗通过租金、物业费、水电公摊等协商解决;二是按照转供电主体电压等级目录销售电价顺加不超过10%的变压器和线路损耗每月(定期)向终端用户进行预收电费,年底(定期)按照实际损耗多退少补,并予以公示。各转供电主体及时按照政策规定调整转供电环节的价格,使国家降电价红利释放到终端用户。会上转供电主体有关负责人表示会后将尽快整改,及时按照规定调整收费价格,并做好调价前退费工作。

    该分局同时也求各转供电主体要加强与分局的沟通联系,及时反馈清理退费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该分局将加大检查力度,指导督促各转供电主体自纠自查转供电加价行为,对拒不执行转供电收费环节政策、违规加价的转供电主体将依法予以查处。

马斌 旭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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