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苏州两级法院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劳动者创业就业首选城市目标,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苏州法院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通过优化机制、创新举措,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不断提高劳动审判质效,稳定劳动关系,扩大劳动就业,为苏州建设劳动者就业创业首选城市提供司法保障。
少做一道菜就开除厨师?公司不能太任性
李先生入职苏州某电器厂担任食堂厨师,负责内部饮食。某日,因故少做了一道菜,李先生立即与公司主管联系沟通,但电话没有打通。于是,该电器厂先是对李先生处以记大过、罚款并降低薪酬,继而又以李先生严重违纪为由,解除了与他的劳动合同。李先生不服提起劳动仲裁,该电器厂对仲裁结果不服随即诉讼到法院。
苏州中院二审认为,李先生发现问题后即向公司主管报告沟通,因故未能联系到,并不具有重大过失。该电器厂认定李先生严重违纪,并对李先生先后处以记大过处分、罚款并降低薪酬,惩处已过重,继而还解除劳动合同,缺乏法律依据,因此维持一审原判,判决该电器厂应当支付李先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
这是中院试点二审独任制审理的首起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由法官朱立独任审理,从立案受理到审结仅用了19天时间,为劳动者减轻诉累尽快再就业提供了司法保障,展示了苏州法院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公正高效审判的“加速度”。
工厂搬迁了,工资怎么办?付出劳动就有回报
近日,苏州法院高效审结某物流公司搬迁引发的系列案件。该物流公司由于经营需要搬迁外地,但此前还拖欠着48名职工的工资、年终奖,公司此刻“没了说法”。矛盾推向社会,劳动者催讨无果,只好寻求司法救济。
工人付出的劳动应得到回报,群体性纠纷处理事关稳定大局。案件受理后,法院组织精干力量制定集中庭审预案、矛盾化解方案,判决该物流公司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拖欠工资及年终奖等共计117万余元。最终,该物流公司履行了法定义务。
承办法官胡小娟表示,对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系列案件,只要超过20人次,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预警机制就会启动,及时制定一揽子化解方案,充分保障劳动者就业权益。司法不仅要让外来劳动者“安居”,更要让他们“乐业”,为苏州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一案彻底化解三起纠纷!专业创业力量集聚苏城
日前,苏州中院民四庭涉高端人才专业合议庭刚成功调解了一起涉高端人才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同时协调基层法院、劳动仲裁委一揽子解决了其他两起关联纠纷。
王某系某科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公司技术研发部门,年薪达90万元。双方因对公司产品研发方向出现重大分歧,从而还引发多起纠纷。该科技公司到法院起诉王某侵害公司利益,王某就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及工资报酬提起劳动仲裁。
在调解该科技公司和王某相关案件时,承办法官蔡燕芳了解到另外两起关联纠纷正分别在仲裁、一审阶段胶着的情况,当即决定一揽子调解这些纠纷。经过多次电话沟通与互联网调解,为当事人反复分析案情、释明权利义务,在一审法院、仲裁部门大力配合下,双方之间“化干戈为玉帛”,最终握手言和。该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顺利调解,侵害公司利益纠纷案在一审法院撤回起诉,赔偿金纠纷案在仲裁部门撤回仲裁申请。身为高级研发员的王某对苏州中院维护其行业声誉及保护其合法权益表示由衷感谢。
今年以来,苏州中院民四庭专门成立了涉高端人才专业合议庭,通过专业化审理营造优异用工环境,促进海内外高端人才在苏州创业兴业,为苏州“开放再出发”战略实施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外卖小哥是不是公司员工?新业态不折损劳动者权益
孙先生面试入职某网络公司,每日至该公司固定站点开会后,便根据某手机APP给该公司的派单,穿着该公司提供的工作服进行标准化送餐,送餐箱及孙先生的电动车上也附有该手机APP的标识,该公司也为孙先生投保了雇主责任险。
一切都看起来井然有序,可在入职的七个月后,孙先生在送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严重,此时该公司却否认其与孙先生存在劳动关系,认为孙先生提供的劳动不属于该公司的经营范围,该公司仅是将劳务外包给了孙先生,因劳务受伤一切责任自负。经过劳动仲裁与法院审理,认定无论从孙先生的工作内容,还是考勤方式看,都符合该公司的业务范围和管理要求。同时,该公司是通过与公司有关联的个人向孙先生发放工资,以规避用工责任。法院综合判断后,认定孙先生与网络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吴江法院承办法官张金花介绍,近年来,“外卖”行业蓬勃兴起,穿梭在各个街道、小区、办公楼的“外卖小哥”已成为城市的一道风景线。外卖行业为务工人员提供了工作岗位,也方便了群众生活。精准认定“外卖小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对于保护“外卖小哥”这一劳动者群体的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回家过个年工作就没了?法院维护劳动关系稳定
顾女士在一家科技公司从事文员工作。春节期间,顾女士跟单位申请回家过年。顾女士家在外省,由于买不到回苏州的高铁票,便搭乘顺风车回公司,同时将到达日期告知了公司并征得了公司同意。可一路风尘仆仆赶到苏州后,该科技公司人事主管却告知顾女士因到岗迟延,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合同,随即引发诉讼。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该科技公司系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理应撤销决定,恢复顾女士工作岗位,最终劳资双方达成调解。 (王岑 步允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