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苏州中院组织部分张家港市的江苏省人大代表,苏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至园区法院视察指导工作,并就司法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至金龙汽车公司、园区法院执行事务中心实地调研。
在金龙汽车公司,代表委员们参观了海格客车研发试验中心和企业展厅,并听取了园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曹亚峰关于金龙汽车相关案件的执行情况的汇报。金龙汽车公司总经理黄书平从企业发展概况、企业发展难点和企业科技研发贡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等方面与代表委员们进行了深入交流。
2017年,北海某汽车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金龙汽车公司诉至园区法院。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北海某汽车公司限期内支付本息,否则将会把抵押物30辆校车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方式变现偿还债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法院与申请人金龙汽车公司进行了长期摸排,终于确定了被执行人北海某汽车公司名下车辆的具体位置。由于年初疫情影响,再加上涉案车辆分散停放在广西省北海市多个停车场,一时间难以执行到位。8月,随着疫情好转,苏州中院与园区法院成立联合行动组,前往北海市成功查扣涉案车辆。
随后,代表委员们视察了园区法院执行事务中心,详细了解了园区法院执行工作的发展沿革以及标准化、数字化执行运行模式所带来的执行效果。并专门听取了苏州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海关于今年以来苏州法院主要工作情况的通报,园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绮关于今年以来园区法院立足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倾力服务园区发展大局工作情况的报告。代表委员们充分肯定了园区法院在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情况下所作的努力和贡献,尤其是执行攻坚取得的突出成绩,并对苏州两级法院高质量司法“保稳定、促发展”表示赞赏。 (范岩彦 金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