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与高新区城管局共同发文《关于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近期将在全区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市场监管,改变农贸市场内及周边环境“脏、乱、差”现象,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和城市经济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提高群众满意度,全面加强全国文明城市的复评迎检工作。
此次联合整治行动,一是进一步明确市场监管与城市管理部门在农贸市场管理中的主要工作职责及分工;二是强化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高新区农贸市场专项整治督查小组,由两局抽调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对农贸市场专项整治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市场监督分局、城管执法大(中)队为整治行动实施主体;三是明确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整治的三个实施阶段,即摸底宣传阶段、集中整治阶段和长效管理阶段阶段,从摸清底数到每周开展不少于两次的集中整治到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将此次两部门联动的农贸市场专项整治推向长效化日常监管模式;四是明确工作要求,要求强化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统一协调指挥辖区内的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分层整治,重视整治中的联动协作;强化宣传,鼓励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整治工作,营造强有力的整治工作声势;严格督查,采取明查和暗访的工作方式,开展现场督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及时反馈,建立整治工作周报制度,及时反映整治动态情况、行动成效、经验做法等。
(韩凌 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