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熟市市场监管局琴川分局收到一封投诉信,并附有食品照片和购物小票等材料,投诉人主要反映其在一团购店购买了一包夹心饼干,价格为29元,该饼干产地为日本群马县(该地区产品不允许在中国销售),要求该店赔偿1000元。
分局工作人员收到投诉信后,首先检查了信件签收日期,严格按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将受理情况和投诉处理情况书面告知投诉人;另一方面通过电话询问投诉人购买及食用夹心饼干情况,了解是否给消费者人身健康或财产造成实际损害。投诉人告知购后没有食用,目前身体也没有不适。
分局工作人员随即来到团购店进行实地检查,发现该店货架内已没有上述进口夹心饼干。通过询问,经营者自述曾确实销售过这款夹心饼干,是到无锡某食品批发市场进货的,抽屉里有进货单等凭证为证,并且进货的品种比较多,但每一样产品数量最多就几包,所以卖完就没有存货了。
该局工作人员于是告知经营者不能经营销售日本福岛、群马等具体12个都县生产的食品,经营者表示自己只知道福岛的不好卖,其他县的不清楚。分局工作人员在基本了解上述事实经过后,展开了调解工作。团购店经营者向工作人员表示今后一定注意从日本进口食品的进货查验工作,避免再有这种情况发生;同时,对于赔偿1000元表示金额太大了,2020年疫情期间,特别是上半年团购店的生意不好,目前团购店主要是夫妻两个外地人在经营,小朋友在常熟读小学,经济压力确实较大。
分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连线与商家、投诉人进行调解,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商家补偿投诉人500元,一次性解决纠纷。
(常琴川 萧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