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法制办消息,苏州市扎实推进行政调解,化解社会矛盾,取得较好效果。
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苏州市先后出台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处理办法、行政调解工作考核和评估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夯实行政调解工作的制度基础。
加强行政调解人才队伍建设。苏州市积极拓宽人员渠道,优化队伍结构,使行政调解案件质效得到全面提升。
完善行政调解信息互联互通机制。苏州市明确各地各部门建立信息联络员,专门负责收集、整理、统计、报送行政调解有关信息、数据、典型案例和分析研判报告。通过信息共享积极融入“大调解”工作体系,并借助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专业调解等各种资源和平台优势,形成解决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苏州市在全市行政部门中选树优秀典型,形成行政调解工作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如市物价局通过工作分站建设、推出服务承诺、价款先行赔付等多项创新举措,使价格争议调解工作走出创新发展的道路,得到群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