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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期:第2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7-11-30

张家港市12家食品小作坊通过“苏州示范点”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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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江苏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条例实施以来,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疏堵结合、打扶并举、坚守底线、确保安全的工作原则,开展了以"创示范作坊、品家乡美味"为主题的食品小作坊整治提升工程,积极落实登记准入、分类监管、反向倒逼、规范提升四项制度,推进食品小作坊规范生产初显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共核发小作坊登记证115家,其中12家小作坊已通过"苏州市食品小作坊示范点"验收,占全苏州市首批30家食品小作坊示范点的40%,位列各市(区)第一。
    该局依托各区镇食品安全信息员对辖区范围进行全面的拉网式摸底调查,将单位名称、经营地址、经营项目、内部条件、负责人、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进行详细的分类登记,建立了详尽的本底资料,真正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为下阶段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鉴于食品小作坊的业主素质、基础条件等方面均存在着差异,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以"先基础性准入,后逐步规范"的理念,全面开展治理工作:对已经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单位,分别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同时还落实了食品添加剂备案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其生产加工行为;对尚未登记证的作坊,严格实施限期取证;对条件不符合的,引导其改建规范;对拒不整改的,坚决予以取缔。
    各区镇食安办、市监分局对小作坊生产者进行集中约谈,要求合法生产经营,承担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要求食堂、学校、超市、集贸市场、餐饮单位等经营主体落实索证索票义务,禁止经营使用无证小作坊食品。目前,已约谈42人次,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100余份。
    该局针对小作坊普遍存在的场地局限性问题,精心指导帮扶,寻找合适加工场所,适当提高装修改建标准,分别在豆制品、糕点加工、熟食卤菜等行业有针对性地培育了示范单位,旨在通过典型引路,建立示范基地,全面提升食品小作坊整体水平。 (黄华 萧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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