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威威)近年来,吉林省长春市委、市政府将社区建设与发展作为推进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建设幸福长春的一项基础工程,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将社区建设与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生改善统筹规划、协同推进,促进了全市社区建设的提速升级。
强化顶层设计
深入推进幸福社区建设
2012 年,长春市第十一次党代会谋划了建设幸福长春的宏伟蓝图。如何发挥社区在幸福长春建设中的作用,为幸福长春建设助力加油、添砖加瓦?如何积极应对并有效破解社区建设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推进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创新的总体要求?成为了摆在决策者和社区建设者面前的一项崭新课题。
为了推进新一轮社区建设与发展,促进提速升级,长春市专门成立调研组,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并多次征求民政部领导和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提出了建设幸福社区的战略构想,并将“三化七有”作为创建目标。“三化”,即居民自治法治化、公共服务有序化、社会事务管理规范化;“七有”,即有健全的组织体系、有完善的服务体系、有完备的基础设施、有优秀的干部队伍、有优美的生活环境、有丰富的居民活动、有和谐的人际关系。
为此,长春市政府专门制定下发了《幸福社区创建活动方案》,明确了创建目标和任务,并召开了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大张旗鼓、轰轰烈烈地开展幸福社区创建工作。市长姜治莹在幸福社区建设动员大会上提出: “建设幸福长春,首先要从基层抓起,从基础做起,只有让城市的每一个市民都能真切地体验和感受到幸福,我们的幸福长春建设才真正达到了目的”。
为了使幸福社区建设的理念和思路在实践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长春市专门成立了幸福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深入社区开展调研。经过两年多的实践,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的幸福社区建设工作格局,推动了幸福社区建设的深入发展。
加强民主自治
不断提高社区治理能力
在推进幸福社区建设过程中,长春始终把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贯穿于社区建设与发展的全过程,以此实现社区治理能力的不断提升。全面建立以社区居委会、楼院小组负责人和居民代表组成的三级居民自治组织体系,成立了社区物业管理、民事纠纷调解、社区治安管理等专门自治组织,形成了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自治组织为主体、社区社会组织为补充、驻区单位密切配合、居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自治工作格局。
同时,特别注重发挥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的作用,把辖区居民团结和凝聚起来,主动自觉地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增强了社区对居民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提高了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比如朝阳区积极探索“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三社联动自治机制,社区遵循“多方参与、民主决策、百姓受益”的原则,引导居民广泛参与社区建设。宽城区长山社区注重发挥居民议事会的作用,将涉及群众的大事小情都拿到居民议事会上协商讨论,做到了“群众的事情,群众自已说了算。”
从居民需求入手
切实增强社区服务功能
长春始终把服务居民、造福群众作为社区建设的主要任务,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居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着力解决和落实居民对社区服务的现实需求。
在全市356 个社区全部建立了“一站式服务大厅”,使社区有效承接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计划生育等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为辖区居民提供了便捷优质服务;在所有社区普遍建立了文体活动室,并配备了专职服务人员;在每个街道至少建成一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全市65 岁以上老年人配备了家庭医生;构建“10分钟体育健身圈”,社区体育设施配置率达到100%;加快社区数字化学习港建设,开通了“全民学习网”和“服务热线”。
积极引进居家养老、家政便民等中介社会服务组织,为居民开展定制化、个性化服务。如绿园区引进了邦尼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宽城区引进了专业(下转A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