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法治之笔绘绿水青山美丽画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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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万叠,碧水千隈。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武夷山殷实的家底,是确保武夷山未来可持续发展的资本和底气。如何切实保护好这片绿色底色?
近年来,武夷山市积极探索法治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方法和路径,着力构建“宣教、保护、治理、打击、修复”五位一体机制,让绿水青山“底色”更亮、金山银山“成色”更足。
强化全民宣教根植生态守护“法基因”
仲夏武夷,水清岸美、鸢飞鱼跃。置身其中,仿佛走进一幅诗意的泼墨山水画。全国各地游客慕名前来,感受着专属于武夷山夏日的美好。
“武夷山水法治守护生态文明你我共建”。中外游客进入武夷山,在景区门票上就能看到生态保护宣传Slogan。让游客“流量”撬动生态大普法“体量”。这不仅是对一方绿水青山的庄严承诺,更是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行动宣言。
“在线下,我们深化‘我和百姓聊聊法’活动,以‘法律六进’常态化开展生态法治宣传教育,实现生态普法全覆盖。在线上,开发‘武夷法治·云课堂’让群众生态法治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武夷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邓崇慧表示,现在,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已细化到每个基层党组织、落实到每个党员肩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渗透到每一寸土地。
强化系统保护构建生态环境“防护网”
凡是有青山的地方都有“生态警长”。武夷山市公安局民警谢敏波被任命为黄墩村生态警长后,就和全市各级生态警长一起,停掉警车、脱下皮鞋,换上球鞋,开始翻山越岭、巡林排险。他向记者如数家珍:哪些林农喜欢上山,古树名木在哪个山坳......
在此基础上,武夷山构建“网格化+人防+技防”格局,推动“大数据警务”衔接国家公园内部98个管护网格,综合应用林区治安巡查“户外助手”、无人机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大对破坏生态行为的巡查防范。
发布1号《河长令》《林长令》,完成《武夷山市国家公园周边社区建设管控规定(试行)》等27份生态保护领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设立“聊法点”“共享法庭”“司法驿站”……为守护武夷的绿水青山,武夷山不断强化“山、林、水”及生物多样性等生态系统的综合“保护网”,筑牢多元治理“防护堤”。
强化多层协作形成综合治理“组合拳”
2019年初,武夷山检察院与江西省检察院签署《闽赣检察“2+5”协作机制》,与福州、泉州、三明、龙岩、宁德等地检察机关共同签署《闽江流域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打造“环境问题联排、矛盾纠纷联调、巡回审判联开、法治宣传联推、工作信息联通、专家赏源联享、司法保护联动、亮点品牌联创”的司法协作新格局。
制定《关于充分发挥生态司法行政执法职能服务武夷山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意见》,开展政法系统与林业、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协作联动,形成部门之间横向、纵向沟通联系网络,提升打击破坏生态违法犯罪的综合功效。
“我们在‘政法+’联动、‘执法+’联防、‘区域+’联控上全链发力,建立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协调‘政法系统内衔接’制度,实现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信息共享,做到案件处置、督查措施、案件移送、审判执行等问题有效衔接,提高生态案件执法质效。”武夷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寿忠说,武夷山全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政法铁军,坚决筑牢国家公园生态屏障,不断以生态的“含绿量”来增强发展的“含金量”,为武夷山成功走出一条绿色生态发展之路保驾护航。
强化全链打击筑牢绿水青山“防火墙”
“之前通过网络搜索,知道金线兰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可以做药材,就到国家公园里去采摘,但不知道这是犯法,是要坐牢的。我很后悔,我认罪认罚,今后肯定不会再犯这种错误了!”在法庭上,私自采摘野生金线兰等植物的滕某说。
这是武夷山市人民法院在2021年11月创新设立全国首家以“国家公园”命名的人民法庭后,审理的首例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刑事案件。
“国家公园法庭的成立不仅加强了对武夷山国家公园专门化、专业化司法保护,还畅通‘立、审、调、执’各环节,快速惩治涉国家公园违法犯罪,生态案件审理期限平均缩短2.4天。”武夷山国家公园法庭庭长陈妃介绍,我们还进一步拓展生态执法领域,受案范围从单一林业资源扩展到水土、矿产、环境污染、非法狩猎等全生态领域,建立“快侦快捕快诉从重”机制,依法快立快审、从严从重。
全方位法律监督。紧盯毁林种茶、畜禽养殖污染、企业污水排放、非法采砂、非法采矿等生态违法犯罪行为,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近年来,共发出检察建议31份,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的耕地、林地近百亩。
强化全面修复夯实生态“绿底色”
武夷山法院审结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人衷某斌、安某相挖毁国有林场23.2亩,该院将民事公益诉讼修复方案与刑事量刑考量相结合,刑罚履行与环境修复相互补,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并判令其赔偿生态修复费和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698178元。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对绿色可持续理念的执守背后,是武夷山创新修复形式,推行“认罪认罚+修复保护”机制,创新设立“补植令”“管护令”“林木复绿补种监管令”,建立补植复绿保证金等机制的不懈求索。
除此以外,武夷山还不断探索增殖放流、巡山管护、认购“碳汇”等多种修复形式,形成多层修复、立体保护的修复性生态司法机制,创新“三修三严一基地”机制,先后发出“补植令”“管护令”12份。并创造性地将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教育和生态环境保护紧密结合,专门针对林业类犯罪开设保护土地、山林等类型的专题课程,让社区矫正对象从“毁林人”转变为“护林人”。
“为自然‘疗伤’,为青山‘换装’。”谈及长期坚持的恢复性司法理念,武夷山法院副院长余崇斌深有感触。2018年以来,司法机关办理涉及毁林的“补植复绿”案件31件,督促被告人履行“补植复绿”2000余亩,林木存活率达到93%,70%以上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修复。
(李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