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关、人行、司法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单位开展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并发放宣传材料1万余份。图为现场工作人员向社区居民讲解消费维权知识。 (林李冰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