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听证 司法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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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武夷山市检察院就发生在武夷山国家公园范围内的一起非法狩猎案拟作不起诉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在星村镇政府举行。

蔡某某为了食用野生动物,在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于今年1月在星村镇红星村“龙兴厂”山场放置钢丝绳套。2月1日,蔡某某约李某某一起到山场查看是否套到野生动物,李某某同意一起前往。当日下午,蔡某某、李某某到达该山场后,发现钢丝绳套套住了一头野猪,两人便将野猪运到星村镇竹坑村朱某某家中进行宰杀并分块。当晚,蔡某某、李某某在运输该野猪块时被公安机关查获。

据承办检察官介绍,该案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轻微刑事案件,如果简单一诉了之,有可能会产生负面影响。考虑到犯罪嫌疑人蔡某某、李某某具有自愿认罪认罚、生态修复以及初犯、偶犯等情节,可从轻处罚,且两名犯罪嫌疑人所在的村委会表示,他们平时在村里的表现良好,愿意对他们进行帮教。为此,承办检察官拟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组织召开公开听证。

了解案情后,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蔡某某、李某某拟作不起诉处理的决定,并认可武夷山市检察院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工作理念。

(黄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