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广丰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傅师东等人因工作变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上饶市广丰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傅师东、占王剑、杨开余、李剑波、洪峰、毛建明、洪仁全、周兴旺、徐小友、卢文旭、洪强明、严如彬、陈卫华、俞立峰、俞书炎辞去上饶市广丰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以上人员代表资格终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陈卫华的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主任委员的职务,严如彬的区十六届人大法制委委员的职务相应终止,并报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