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邓弦、刘珊珊报道:近日,区公安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三部门联合发出通告,对全区人力三轮车(黄包车)管理工作推出新规定。
根据通告内容,广丰交警将联合城管部门依法收缴取缔所有无牌无证运营的人力三轮车(黄包车)。同时,自2019年4月22日起,城区部分路段实行人力三轮车(黄包车)禁行的管理措施。其中广场北路、博山路南段(西广路路口至河滨北路路口)实行人力三轮车(黄包车)禁行措施。违反禁行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从严处理。对不听劝阻、情节严重的,依法取缔运营资格。
目前,广丰交警与城管大队已开展联合整治人力三轮车行动4次,共收缴无牌无证人力三轮车150余辆并全部进行拆解销毁,处罚人力三轮车违法逆行、违法驶入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216起,有力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