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静)4月24日下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动员部署会议召开。会议要求对照中央督导组通报问题整改任务清单,查准查实本部门、本系统扫黑除恶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工作短板,同时部署开展“坦白检举‘打伞’攻坚”深挖线索专项行动,更多、更快、更细地获取涉黑涉恶案件线索。
省司法厅要求,对在押罪犯、在戒戒毒人员、在矫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期内重点帮教对象进行全面摸排,同时发挥人民调解组织遍布城乡、网络健全和人民调解员贴近基层、群众信赖的优势,深入田间地头、街头巷尾,精准摸排线索;重点聚焦网络空间、新兴领域黑恶势力犯罪动态,坚持深挖线索与“打伞破网”相结合,深挖参与黑社会组织、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以及本系统违反规定照顾黑恶势力罪犯的相关线索。
同时,严格线索管理。省司法厅将加强与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协同办案力度,完善并落实“双向移送、双向反馈”等机制,畅通线索移交、信息共享渠道,确保扫黑与“打伞”同步推进;建立健全线索登记备案制度,防范杜绝拖延、推诿、敷衍移送甚至不移送线索等行为发生,确保线索“零遗漏”。
为提高在押服刑人员揭发检举黑恶犯罪线索的积极性,省司法厅将争取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支持,尽快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举揭发行为的“重大立功”“立功”和“确有悔改表现”界定标准,对查证属实的线索,核实一条,奖励一条,着力激发罪犯、社区服刑人员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坦白检举‘打伞’攻坚”深挖线索专项行动中组织有力、宣传到位、深挖成果多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要大力表扬;对深挖线索工作重视不够、推动不力、成果不大的,将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
按照部署,全省司法系统还将加强对律师办理黑恶势力案件辩护代理的指导监督,指导和促进全省各地律师规范办案;进一步健全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帮教管控机制,严防其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活动;建立完善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和相关案件及时报告机制,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套路贷”“校园贷”;加快建设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让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无机可乘。(转自4月26日《江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