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水利扶贫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怎样安排的?
答:根据《江西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按照当年中央和省级资金筹措、各县区项目需求、前期工作进展等情况,省水利厅会同省发展改革或省财政部门切块下达资金到县,县级根据本地项目建设规划和各有关镇村项目需求,统筹上级补助资金和其他资金安排实施。
132.我省危房改造的对象有哪些?
答:危房改造的对象有四类,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残疾人户、分散供养五保户。
133.我省危房改造面积控制标准是多少?
答:《江西省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明确,凡属于建房层数超三层、房屋建筑面积超过350平方米等严重超面积的情况的,补助对象不能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兜底保障“交钥匙”房屋在建筑面积上要
严格控制,1一2人户住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40平方米,3人以上不得超过70平方米。
134.四类困难对象的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对于新建房屋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分散供养五保户,每户补助不低于2.2万元;属于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每户补助不低于2万元;对维修加固房屋的,每户补助不低于5000元。
135.易地扶贫搬迁的范围和条件是什么?
答:搬迁范围和条件是居住在深山、库区和地质灾害、地方病多发、生存环境恶劣、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村(组)或居住点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同步搬迁人口。采矿深陷、开发占地、
工程建设、城镇扩建、空心村改造等不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范围。
136.易地扶贫搬迁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人补助不低于2万元(财政0.8万元/人,融资资金
不低于1.2万元/人),具体标准县级制定。
自筹资金每户不得超1万元。②同步搬迁人口每人补助0.8万元(省财政资金)。
137.易地扶贫搬迁的住房面积控制标准是多少?
答: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面积不超25平方米。同步搬迁人口住房面积由地方从严确定,坚决防止扩大住房面积。
138.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方式有哪些?
答:有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的方式。集中安置包括:县城(工业园区)、集镇、中心村、兜底住房安置,主要采取统规统建或统规自建的方式。分散安置包括:分散建房、自主购房,但必须严格控制。自主购房的不得购买高价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