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波镇王家坞村十一家组基础设施项目水泥路面硬化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总投资约21.3万元,该工程项目施工现实行公开招标,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地址:广丰区泉波镇;
2、工程概况:泉波镇王家坞村十一家组;
3、计划工期:计划于2019年9月份开工;
4、质量要求:合格;
5、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共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预算书。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及以上(含三级),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2.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八大员岗位证书;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证书或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3.本工程采取简易招标程序,具体按招标细则执行。
三、报名时间:2019年8月27日至2019年8月31日(含周六),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6:30
招标单位:广丰区泉波镇王家坞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柴秀贤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上饶市广丰区泉波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负责人:上官先生 联系电话:15979347004
代理机构:南昌宝利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丰分公司
联系人:余女士 电话:15070365416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