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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3510期: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9-29

广丰区丰溪街道水南河滨南大道城中村改造安置房交房结算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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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同时按照《广丰区丰溪街道水南河滨南大道城中村改造房屋安置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全面告知各安置户的交房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交房时间:20191010日至1022日。

费用结算(过渡安置费)截止时间:2019109日。

交房结算地点:南屏社区四楼。

交房流程:

1、安置户公告期内到丰溪街道水南河滨南大道城中村改造项目指挥部(南屏社区四楼)核实安置房情况、结清安置房房款明细及相关费用明细(联系人:吴华辉,电话:13707037795);

2、缴纳相关费用后,由区月兔集团、区住建局、区自来水公司等出具结清凭证;

3、凭区月兔集团、区住建局、区自来水公司等出具的结清凭证及《安置房房号确定单》到物业公司交纳物业管理费、装修押金、装修垃圾清运费等相关费用,领取安置房钥匙。

五、交房时安置户应携带的证件: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

2、安置户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指挥部出具的《安置房房号确定单》。

六、其它事项:

1、请各位安置户相互转告、及时到场进行交房结算,如有疑问及时与丰溪街道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杨奀对,电话:13607937876)。

2、交房结清房款期限为交房结算后一个月,逾期未结清房款的,视为自动放弃安置房,征收人将被征收房屋按照产权调换的比例计算出被征收房屋应调换的安置房建筑面积,然后征收人再按照3100/㎡给予补偿(请各安置户务必在上述交房时间内办理交房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超出安置期限不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等其他费用)。

3、房款结清后,办理交房手续,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上饶市广丰区丰溪街道水南河滨

南大道城中村改造项目指挥部

2019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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