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西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和扩散,决定采取必要的防控手段和严格的管控措施,全力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20年2月2日8:00起,对丰溪街道苏塘社区朱山路口20米处左边第一排四直房屋全面实行疫区封闭管理。封闭期间,未经批准,上述区域内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准外出,区域外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准进入。解除封闭时间另行通告,恳请广大居民自觉执行!
上饶市广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