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力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做好2020年春季开学前后相关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制定本工作指南。
指南共分为师生管理、教学管理、服务管理、行政管理、疫情管理五大部分。
一、师生管理
开学(园)前
(1)做好学生居家的心理健康、学习生活的引导,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督促家长和学生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清洁卫生、保证充足营养和睡眠,适当进行体育锻炼,做好自身防护。
(2)中小学校严格落实教育部“停课不停学”相关规定和《江西省中小学2020年寒假及春季学期延期开学期间线上教育教学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学生线上学习和课后辅导答疑,确保中小学生“停课不停学”,防疫学习两不误。
(3)幼儿园通过微信群、QQ群等线上方式,为家长提供幼儿居家生活的合理化建议和亲子活动的指导,关注幼儿身心健康。
(4)加强内地新疆班、西藏班等留校学生的管理,坚持落实晨晚检(宿舍测温筛查)制度,做好每日住宿情况登记。
(5)开学时间确定后,及时通过校园网、公众号、微信、短信、电话等渠道向学生和家长发布开学通知、返校要求及防控信息,确保每一位学生和家长知晓学校相关开学工作安排及防控要求。
(6)幼儿园根据园舍条件,合理制定幼儿分时分批分区域户外活动办法,既保证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又确保幼儿身体健康。
(7)制定学生晨、午检及进校(园)体温检测制度,寄宿制学校还需建立宿舍测温筛查制度。
师生返校时
(1)开展健康排查,应安排专人负责外地返校人员的管理。及时掌握每一名从学校所在设区市以外返回的师生前14天的出行地点、时间、所乘坐交通工具等信息,同时对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的,或有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不适症状的师生实行“一人一案”,安排专人对接,加强关心关爱,落实有关防控措施,根据健康状况确定具体返校时间。对从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返校人员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和信息审报后,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2)加强师生返校途中管理,密切关注师生返校行程,指导师生做好自我防护。提倡教职工自驾车往返学校,如果师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校的,需记录车次和座位号,留存备查。
(3)提倡采用网上报到方式,减少学生聚集次数。
(4)在校用餐师生返校时自带带盖餐盒(学校供餐配一次性餐盒可不带),提倡寄宿生自备一定数量的口罩等防护物资(不得强制);尤其要关注农村及贫困学生防护物资的准备情况。
(5)师生进入校园时,必须进行信息登记、健康状况登记、检测体温以及行李消毒。送中小学生返校的家长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开学(园)后
(1)落实好本校(园)错时上下学方案。中小学要求家长在校门外接送学生,避免家长进入校园。幼儿园家长送幼儿入园时,不进入班级,有条件的不进入幼儿园大门;离园时分不同区域、不同时间点,由家长在大门口接回孩子。督促接送学生的家长佩戴口罩。
(2)严格落实学生晨、午检制度寄宿制学校还需建立宿舍测温筛查制度。师生进入学校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乏力、干咳及胸闷等不适症状者按规定带至健康观察场所,带好口罩后,送至医院进行检查。
(3)师生根据要求每天向班主任报告身体健康情况;避免出入人流密集的场所;暂停社团活动,师生不得组织和参与集体聚会和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及教职员工在校内必须戴口罩。
(4)严格落实手部卫生措施,推行七步洗手法,引导学生勤洗手。做到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学校电脑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接触污染物品之后,均要洗手。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用手掏鼻孔,不要用手揉眼睛,咳嗽、打喷嚏时要主动用纸巾、衣袖遮挡口鼻,疫情防控期间在校或外出必须戴口罩,提高防病意识。幼儿园要专人落实幼儿洗手要求。
(5)就餐师生分段错峰、分餐进食,减少聚集性就餐。可以班级为单位,学生佩戴口罩,分批到食堂购餐或就餐,视情况也可以分批返回教室就餐;或分餐配送至教室,减少集聚人流,寄宿生一律在校内就餐,不在校外餐饮店就餐。
(6)学生宿舍实行封闭管理,进出必须实名验证;宿舍之间不允许串门,避免人群交叉。严禁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
(7)有独立洗浴间的学生宿舍,学生一律在本宿舍内解决洗浴问题;无独立洗浴间的学生宿舍实行学生分批次隔位洗浴。
(8)师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必须做好个人防护。
(9)加强寄宿学生的网购和外出管控,减少非必要的外出。
(10)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追访和上报。
二、教学管理
开学(园)前
(1)中小学校线上组织学生学习防控疫情知识。
(2)任课教师在家利用“赣教云”学习空间、家长群、班级群等方式,根据线上教学内容,同步进行课后答疑、布置指导作业,掌握学生学习动态。不得强行要求学生每天上网“打卡”、上传学习视频等,防止增加学生不必要的负担。
(3)确需返校的教职工及相关管理和技术保障人员(除值班人员外),必须提前报学校审批同意,并严格实行核验身份、入校登记和检测体温。严禁教职工未经审批私自返校。
(4)加强动态管理,对教师不能准时到岗上课的,及时统筹调配好师资,保障开学后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5)开学时间确定后,根据春季学期教学时间,合理调整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科学制定教学进度。
(6)根据学校实际条件合理制定学生课间分区域分散活动、信息化教学、网络办公、网上家访等适应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教学管理的实施办法。减少校内走班教学频次和示范课观摩活动。
开学(园)后
(1)以新冠肺炎防控、春季传染病防范、心理健康教育、安全知识宣传为重点,精心准备好开学第一课。
(2)通过智慧校园等各类互联网办公系统、微信及QQ工作群等方式,组织教师分年级组、分学科组开展网上教研、集体在线备课。
(3)做好线上教学与开学后教学工作衔接。认真对学生线上学习情况进行摸底,有针对性地制订教学计划;因校因生制宜,分类推进开学后的教学工作,加大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加强对防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的关爱。
(4)暂停校内大型聚集活动、不得合班上课,图书馆暂不对外开放,必要时停止使用功能室、实验室等。
(5)教职工、学生出现相关症状后,经医院排除传染病的,凭有效诊断证明返校正常上课和生活。校医(保健教师)对相关证明进行复核后,学生方可回班上课。
三、服务管理
开学(园)前
(1)未经学校批准,校内教职工、临聘用工人员和外包人员一律不得返校;
(2)设置健康观察区(室),位置相对独立,配备必要的防控物资(详见附件9)。
(3)进一步摸清底数,落实疫情防控经费,储备足够的口罩、酒精、消毒液、体温计等防控物资和校园生活必需品,做好相关物资的统计和使用登记。完成洗手水龙头的检修和补充、洗手液或肥皂的配备。
(4)做好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对学校进行彻底清洁,对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教室开窗通风。特别要做好食堂、宿舍、浴室、办公室、厕所、电梯、图书馆、实验室等校舍和公共活动场所的卫生消毒。
(5)组织开展开学前安全检查,重点对食堂、饮用水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等方面开展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到位。
(6)严格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全面排查校园所有进出通道,做好通道的管控。
(7)对所有教职工进行防控疫情工作线上培训,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等。
开学(园)后
(1)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加强通风换气。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课间尽量开窗通风,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
(2)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建议学生自带餐具(一次性餐具除外)。对公共卫生间、电梯、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户外大型玩具等公共场所每天进行消毒;妥善保管消毒剂,标识明确,避免误食或灼伤。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3)通过开通心理热线、开设网络辅导等形式,为师生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提高面对疫情的心理应对能力。做好抗击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的学习辅导和心理辅导,同时要特别关注残疾儿童、贫困家庭子女、外地返乡学生和留守儿童的身体、心理状况。
(4)严格执行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中用餐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检工作,防止带病上岗。
(5)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记录规定,做好台账,确保食材来源清晰、可溯。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货商采购原料,严禁采购野生动物和其他不明来源的食品食材。
(6)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供应冷荤凉菜、裱花糕点和生食海产品。保持食材采购车辆和配送车辆干净卫生,专车专用,净菜、半成品等特殊食材需专用冷藏车配送,每次运输食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
(7)严格执行加工、售卖、储存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烹饪食品应达到规定的温度和时间,餐具、用具等须采取热力等物理消毒方式充分消毒后使用。食品留样、餐厨垃圾处理等符合规定并做好记录。加强食堂后厨可视化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加强对自备水源的防护,做好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工作。
(8)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9)确保学校洗手设施运行正常,中小学校每40~45人设一个洗手盆或0.6m长洗手槽,幼儿园每班至少配6个洗手龙头,并备有洗手液、肥皂等,有条件的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10)做好校门口社会接送车辆的疏导与管理,禁止校外外卖、快递进入校园等。寄宿制学校在大门附近定点设置学生领取快递窗口。
四、行政管理
1.学校(幼儿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应由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学校领导班子、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2.学校(幼儿园)要制定本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包括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岗位工作责任制度(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各班级、各老师)、疫情防控工作流程、信息上报流程、家长沟通机制、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明确,责任到人,并进行培训和演练。
3.根据卫健部门的防控要求,结合学校(幼儿园)实际,制定细致全面的开学(园)预案(预案内容需包括防控措施、师生返校安排、教育教学管理、疫情处置等内容)。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
4.做好学校(幼儿园)疫情防控宣传。围绕战“疫”经验、典型人物以及防疫知识等,发好声、传好音。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发布相关信息,加强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回应师生关切,教育引导广大师生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5.建立日报告与零报告制度。疫情防控期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坚持“日报告”与“零报告”。学校(幼儿园)如发现有疑似新冠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乏力、干咳等)和异常情况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6.疫情结束前,不得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7.安排好轮班值守。对学校教师与行政值班人员的办公室配备消毒用品,规范防疫隔离、消毒等流程。
五、疫情管理
如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1.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学校负责人,并及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
2.学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安排患者到健康观察区(室)进行隔离,初步排查后,报告学校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联系120救护车送辖区定点医院诊治。
3.发生疫情的学校暂时停课(复学时间由属地教育部门会同卫健部门确定),并配合疾控机构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掌握病例的活动史、人员接触史,掌握重点人群名单、医学观察人员每日健康情况等信息。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安排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学生的家长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教职工、校内临聘人员、外包人员等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戴一次性医用手套。
4.加强校园巡查管控,及时处置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处置涉校舆情事件。
5.要在当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按消毒指南做好病例所在宿舍(公寓)、教室等疫点、公共场所的清洁、即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6.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密切家校沟通合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家长和师生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