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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3583期: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4-14

我区举办学习贯彻《上饶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专题讲座暨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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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吴柳报道:物业管理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是关系民生的大事。为更好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上饶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提高我区物业管理水平,410日上午,我区在行政中心16楼会议室举办新修《上饶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专题讲座暨培训会。区委常委谢华杰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颜显高,区政协副主席、区总工会主席刘晓芳出席。

本次培训会邀请到市人大法工委主任周建新作专题讲座。周建新从《条例》的立法原则、条例内容、贯彻落实等方面,对《条例》涉及的重点和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对各行政主管部门监督职责进行了解析;对《条例》中有关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房地产开发企业等物业管理各方的主体职责进行了说明;还分析讲解了物业经典案例及新《条例》应用之道。

就如何贯彻落实好此次会议精神,谢华杰强调,一要在学深悟透中抓好落实。住宅物业管理工作至关重要,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尽快制定学习宣传活动方案,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条例》新高潮,引导居民知晓《条例》、支持《条例》、遵守《条例》;二要在攻坚克难中抓好落实。各责任单位要用好《条例》这一执法宝典、执法利器,分工协作,合力而为,结合“双创”工作,严肃查处小区各种违法、不文明行为,确保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三要在巩固长效中抓好落实。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要完善及制定相应规范和把关细则,各整治行动的牵头单位要拿出具体的行动方案,确保住宅物业管理工作取得长效,不断提高广大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据悉,新《条例》于202031日起正式施行,共887条,其主要特点是细化和补充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对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以及物业使用人的行为进行规范,对物业管理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进行了明确,并且在不与上位法抵触的前提下,进行了一系列制度创新,例如业主自行管理物业、业主代表大会制度、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等,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操作性。本次培训会的成功举办,对推动我区物业管理工作迈向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起到十分重要的促进和指导作用。

区加强住宅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项整治行动的责任单位;住宅小区属地乡镇(街道)及社区居委会,各物业小区服务企业、各住宅小区业委会负责人等17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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