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点措施
(一)落实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吸纳农民工就业的财政、税收、信贷等援企稳岗政策。按照稳就业和返乡入乡创业工作要求,对首次创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留乡创业农民工,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按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返乡留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予以贴息。
(二)引导企业扩大岗位。支持企业特别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临时性、季节性、弹性用工等形式,吸引返乡留乡农民工灵活就业。鼓励企业间开展用工调剂,采取借调代岗形式,增加就业机会,实现返乡留乡农民工共享就业。支持企业延伸产业链和服务外包,吸引返乡留乡农民工在加工、包装、运输等环节交替上岗,实现返乡留乡农民工临时兼业。有序推进乡村劳动密集型制造业、服务业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实现返乡留乡农民工到岗就业。
(三)开发更多新型业态。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吸引返乡留乡农民工在农资供应、统防统治、代耕代种、农机维修等农业前端行业就业。积极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吸引农民工在农产品储藏保鲜、分等分级、清洗包装等后端行业就业。跨界配置农业和现代产业要素,吸引返乡留乡农民工在休闲旅游、健康养生、共享农庄、农村电商等新业态就业。鼓励返乡留乡农民工发展乡村养老育幼、家政服务、资源回收等生活性服务业。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设施建设、乡村道路改造、小流域治理、农村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整治等工程,吸纳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通过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等农业项目的实施,优先安排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引导社会资本下乡,建设原料基地,下沉加工产能,兴办商贸物流,增加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岗位。
(五)优化就业创业服务。及时向社会公布政策清单、申办流程、补贴标准,确保政策和服务落实到位。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多元化就业指导,健全岗位信息公共发布平台,实现岗位信息在线发布和跨地区共享。加强返乡留乡农民工定期联系和分级分类服务。在县乡行政服务大厅设立服务窗口,为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施返乡留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运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模式,按照就业意向、区域特点和产业需求,开发一批特色专业和示范培训线上培训课程资源。加强返乡留乡农民工专项培训,开展返乡留乡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或转岗转业培训。加强就业见习实习、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建设,鼓励培训机构与企业联合开展定向、定岗、订单式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组建创业导师队伍和专家顾问团,建立专业化、规模化、制度化培养机制。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协调保障。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农业农村优先、就业优先的要求,落实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促进就业创业等扶持政策,加强工作协调,明确任务、压实责任,推进措施落实。鼓励地方加大财政、信贷资金投入,支持返乡留乡农民工稳定就业、顺畅创业。
(二)强化宣传引导。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发掘促进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业创业工作典型经验,选树返乡留乡农民工在中西部地区、重点贫困地区就业创业的先进典型,讲好就业故事,发挥典型引路作用,营造支持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创业良好氛围。
(三)强化监测调度。对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加强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和创业动态监测,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开展大数据对比分析,做好就业形势研判。及时协调解决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全年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