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建新告诉记者,现实中,首次业主大会都难以召开,后续按议事规则持续召开更是道难题。业主大会开不起来,重要事项无法做出决定,使物业管理陷入瘫痪,进而引发一系列问题,已经成为很多小区的常态。其中既有业主自治意识淡薄等主观原因,也有场地受限、集合困难等客观原因。
为此,《条例》创新了业主大会召开形式,规定业主大会可以采取网络讨论和投票的形式召开,作为集体讨论、书面征求意见之外的第三种会议形式;创设了业主代表大会制度,规定业主人数较多的小区,业主大会可以决定成立业主代表大会,履行业主大会职责,通过科学合理压缩会议规模,使得会议更加容易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