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区公安成功查处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犯罪嫌疑人毛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查,家住广丰区丰溪街道黄家淤的毛某平用粘丝网在丰溪河黄家淤河段进行非法捕捞,现场缴获三重刺渔网三幅,渔获物若干。
嫌疑人毛某平在禁渔期、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捕鱼工具进行非法捕捞的行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警方提醒,非法捕捞行动不仅触犯法律,还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对此类违法行为,将继续严厉打击,切实维护渔业生态秩序,全力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奉劝个别人员莫因贪图小利或对相关法律法规缺乏了解以身试法,广大市民发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请立即报警,大家合力保护水域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