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4日上午,区人民检察院先后召开党组会和全体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连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肖连华强调,规范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对于严肃检察纪律、保证检察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至关重要。加强长效机制建设,通过制度的规范、强制、保障、引领作用,明确检察人员交往行为的基本遵循,规范教育引导检察干警,从而有效提升一体推进“三不”的工作实效。
党组会审议通过了《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检察人员交往行为的规定》,并就该规定的具体落实作出部署。
在全体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会议上,对《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检察人员交往行为的规定》相关条文进行了详细解读,并要求全体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高度重视,从即日起切实抓好贯彻落实,重点做好非工作场所、非工作时间接触“四类人员”的审批报备程序、日常接待“四类人员”的登记备案和自行回避报告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