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上饶市广丰区公安局委托,对广丰区看守所驻所医务室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项目名称:广丰区看守所驻所医务室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JXHD-2020-17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饶市广丰区公安局
地址:广丰区裕丰大道
联系人:诸先生 联系电话:0793-260111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衡道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丰区裕丰大道商会大厦1单元2楼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15779906949
周女士 联系电话:13661876601
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型号及要求 | 单位 | 数量 | 采购预算金额(元) |
1 | 广丰区看守所驻所医务室采购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批 | 1 | 120000 |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内任意月的完税证明、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帐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任一种均可)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内任意月的社保缴纳发票、社保局出具的缴纳社保证明、缴纳社保的银行转帐凭证任一种均可);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参加无需提供)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材料开标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须提供原件。
四、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20年07月20日至2020年07月22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00,14:30~16:30时北京时间在代理机构处购买谈判文件,本谈判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已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放弃谈判的,应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
报名要求:携带资格条件要求中的所有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为2020年07月28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为:广丰区公安局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