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省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相关要求,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议在外就业的乡友尽量留在当地过春节。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广丰返广丰人员、国(境)外来广丰返广丰人员、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等重点人员非必要不返回。如确需返乡应提前24小时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组)报备。
二、来自省外低风险地区的来广丰返广丰人员,在抵达居住地后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组)和单位进行报备,主动配合社区(村组)干部做好信息登记、健康码查验,建议居家做好14天的健康监测,同时按照“愿检尽检”的原则,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自行前往区人民医院接受1次核酸检测。
三、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来广丰返广丰人员,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第一时间报告当地社区(村组),由乡镇(街道)通知当地乡镇卫生院专业人员上门进行核酸采样,结果为阴性且测温正常者,居家做好14天的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咽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立即向社区(村组)报告,安排车辆闭环转运至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属地乡镇(街道)要安排专人进行跟踪管理。
四、国外境外来广丰返广丰人员须提前向所在社区(村组)和单位报告入广丰时间、地点和交通工具,按要求在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集中隔离观察7天。在集中隔离第1天、第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再居家医学观察7天。在居家观察第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流动,应尽量少组织和参加群体性聚集性活动。如就医就诊时应主动向医疗机构申告境外旅居史。属地乡镇(街道)要安排专人进行跟踪管理。
五、非法入境人员在抵达广丰后24小时内接受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双检测”,取得双阴性报告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在集中隔离第7天、第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置。鼓励公众举报非法入境者、组织者和接受者,对容留、藏匿、运送、雇佣非法入境人员,以及隐瞒个人旅居史、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六、从事涉进口物品和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工作的来广丰返广丰人员需做好14天自我日常健康监测,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减少串门走动,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自我隔离并向社区(村组)报告。
七、建议在广丰人员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尽量不要外出旅游和探亲访友,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地区,留在本地过春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出行,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单位进行登记和报备,出行前关注风险地区信息,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若使用公共交通工具,请妥善保存机票、车票等行程单据以便查询。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带头执行,率先垂范。
八、酒店、宾馆、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等必须严格落实住宿旅客扫码测温、实名登记制度、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及时报送制度。发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国外来广丰返广丰人员,应及时报告。
九、当前正值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请广大城乡居民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少串门,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到附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广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