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广丰人民群众: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我区推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经区、乡(镇)两级卫健部门审查,现将下列对象予以公示:
一、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申请独生子女伤残扶助的,女方年满49周岁;申请独生子女死亡扶助的,女方年满40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含三级)以上
2021年新增特扶资格确认人员如下(共计3人):
排山西山底:夏明高 丰溪苏塘:叶身龙、毛桂仙夫妻
以上公示十天(2021年 1月25日-2020年2月5日),如发现被公示对象基本情况不属实的,请如实反映。举报电话:0793-2652537。
上饶市广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