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实行社会公布,是国家人社部2017年4月启动和全面实施的一项全新工作。我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通过制定实施细则办法、实行部门征询、事前发放告知函、集体商讨审查把关等环节,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按季度进行了3次社会公布,涉案企业14家;通过上报常州市人社局统一向社会公布“劳动保障严重违法典型案件”1件,劳动监察严重失信行为人(黑名单)3人。
全面启动实施劳动监察“双随机”抽查,我区共巡查用人单位310户,下发限改指令书18份,其中:对1家企业实施行政处罚,罚款1万元,责令3家企业补办社保登记,2家企业按规定发放职工工资,补签劳动合同150余份,补办书面审查登记20户。
建立劳动监察内部业务学习“大讲堂”,截至目前已经开展了5期,全局和社会反响强烈。同时,结合案件内审工作,对行政处理(处罚)案件严格实行集中讨论制度,有效提高了案件办理水平和质量,有力促进了全体监察员业务办案能力。
确定重点目标与部门联动合力处置,我区共计发生欠薪逃匿案件4件,其中依法移送公安部门3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监察员不断注重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质量,在文书送达上做到“穷尽送达”,使一些比较棘手的“僵死”案件起死回生,很快得到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