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1日起,我区全面开展2018年度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此项工作将于6月底结束。按照相关规定,逾期不进行认证的,可能会被暂停发放养老金。
为确保全区企业退休人员、供养对象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切实防范虚报、冒领、重复领取养老金的行为,维护社保基金安全,今年,区人社局对本区范围内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6年12月底已领取待遇的5.9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和供养对象逐一进行资格核查认证。
据区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企业退休人员、遗属定补对象,需要携带第二代18位号码的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或退休证,到居住地所在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或所在行政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核查认证。对年老体弱、重病在床、因病住院等确实不能亲自参加资格认证的人员,可由其亲属代为认证,代办人必须出具身份证并签字确认。确有特殊情况的,还可以电话通知工作人员上门认证。
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核查认证,是执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一项常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区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广大退休、供养人员及其家属要及时参加核查认证,确保养老待遇按期足额享受。对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参加并通过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的人员,将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待补办认证手续后,从次月补发养老保险待遇。
左玲 左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