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快递业首部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近日出台,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针对快递业发展中的“用地难”“上路难”“上门难”等一系列难题,在制度层面安排了解决措施,保护快递企业、从业人员、快递用户的合法权益,有助于促进快递业在法治轨道上提质升级,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近年来国内快递业迅速增长,2017年全年业务量超过400亿件,但发展中面临用地规划远远不足等难题。针对“用地难”,条例首次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快递相关基础设施用地纳入地方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针对快递服务车辆“上路难”,条例要求保障快递服务车辆通行和临时停靠权利,对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的行驶时速、装载质量等作出规定,并对快递服务车辆加强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针对“上门难”,条例要求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管理单位为快递服务提供必要的便利。
下一步,国家邮政局将推动制定、修订《快递末端网点备案管理暂行规定》、《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邮件快件实名收寄实施办法》,争取4月底前完成;参考北京市有关快递三轮车通行的管理规定,指导各地制定具体办法,今年争取全国一半以上城市建立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规范运输保障机制;今年上半年争取出台《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制定有关新业态监管的指导意见,并适时开展备案工作。资料来源:经济参考报